记者 贺剑
本报讯 连日来,宋丹丹、英达这对已经离婚十几年的昔日夫妻,却因英达对孩子巴图不管不问一事隔空吵架,其中男方“离婚后便不见孩子”的论调更是引起网友的激烈争论,很多网友愤怒地指责英达“被骂得轻”。对此,法律界人士表示,如果英达所说的属实,他对巴图的做法不违法但是“绝对不道德”。
8月2日,宋丹丹在微博里指责英达说,“对孩子在7岁时求你带他出去玩一次你都不理。14年来形同陌路。”8月9日,英达做客深圳卫视《大牌生日会》,不但不忌讳谈及他和宋丹丹离婚的内幕,还说和巴图的父子情“缘分早尽”,“要开始新的生活,就要把原来的一页彻底翻过去,包括不见孩子。”
英达此语一出,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许多网友表示不解和愤怒。“作为一个为人之父,是否做得有点过了,孩子有错吗!?如果你的父亲从小对你这样,在你心灵深处的某个地方有着怎样的痛感?”网友“人鱼公主”说。甚至有网友表示:“英达,宋丹丹骂你骂得太轻了。”
昨日,就英达的态度,记者采访了几位婚姻法方面的律师。据他们介绍,我国婚姻法在第三十六条中关于离婚双方和共同孩子的关系这样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英达对巴图仍具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但这是原则性的,婚姻法里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措施、方式和程度。”山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侯少锋表示,这项义务由当事人自发完成,不需要法律强制性规定,以此为依据,英达并没有触犯法律。
除此之外,婚姻法中对孩子的抚养费有明确规定,其中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为英达和宋丹丹并没有就此问题发表争议,业内人士表示无法推断英达在这方面有没有兑现两人的离婚协议,“也无法判断他是否触犯法律。”
不过,作为一位父亲,对孩子不管不问,是没有尽到父亲的义务和责任的。“他和宋丹丹的关系,是婚姻关系;和巴图的关系则是血缘关系。这两者不能混为一谈,也不应该互相影响。”济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袁曙光表示。虽然离婚了,英达也应该做到对巴图的感情关照和维系,“在道德层面上,英达不见自己长子的做法是不负责任的。”
《都市女报》2011年8月12日第57版
媒体链接:法律界:英达不犯法但不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