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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口导报:生育观念与制度建构互动研究

    日期:2011-05-31来源:人口导报 浏览量:

        济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陈岱云 讲师 张世青
       
        近三十年来,全球社会经济尤其是中国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发展的大背景使人们的观念发生了变化,与此同时,在社会有效控制下,即在社会政策、法律制度不断健全完善的过程中,人们的生育观念随之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不断朝着现代生育观念转变,现代化的生育观念已由国家、社会一系列制度建构的影响而形成。
        生育观念是制度的表现形式
        众所周知,生育不仅是个体行为,更是一种社会现象。生育观念则是人们在一定的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环境中形成的对生育现象的认知和态度,是关于生育意愿、价值、知识、行为等观点、看法与认识的总和。从社会发展的历史来看,人们的生育观念是随经济、社会、科技、文化的发展而改变的,这其中除了经济社会环境变化对改变生育观念有基础性作用外,能动的宣传教育与新兴生育文化的传播对于改变传统生育观念也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传统社会生育观念的制度影响探析
        中国传统社会的制度特征是建立在封建关系和小农经济基础之上的,并形成了以家庭伦理为核心、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家族为本位的制度系统。在家庭关系中,男性处于中心的支配地位,而妇女地位极其低下。在此种社会制度背景下,人们的生育观念受着来自家庭、家族以及国家的制约和调控。
        在生育目的和意义上,中国人崇尚的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养儿防老”等生育态度。在生育性别偏好上,是一种重男轻女的生育观,儒家思想文化又从维护“忠”、“孝”的目的出发,对这种生育观念给以伦理道德的支持,使其成为一种约定俗成的行为观念。
        在对生育子女数量和质量的期望上,绝大多数人重数量而轻质量。在对子女数量的追求上,传统的生育观念崇尚“多子多福”、“子孙满堂”。
        综上所述,由于传统社会的制度特征,人们没有节育、优育、男女平等的生育观念,以至多生、密生、早生成为人们的主要生育行为,养儿防老、多子多福成为人们的主要生育目的和意义。在国家层面上,统治者出于统治和国家发展的需要,提倡和奖励的也是人口增长的行为。
        制度对现代社会生育观念的建构
        新中国成立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通过制定在一定时期的人口增长指标,有计划地调节人口的再生产,使计划生育政策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计划生育、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都一样的生育观念也随之扩展与普及。促使人们生育观念转变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对人口进行了社会控制,对人口进行社会控制的手段是采取诸项制度并作用于人们的生育意愿、生育行为。
        计划生育制度:国家的人口政策对人们生育观念的转变有直接和重要的影响。1982年,党的十二大确定了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同年12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自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中国的人口数量得到了有效控制,人们的生育观念也有了很大转变。但是,几千年遗留下来的生育观念很难一下子从人们的头脑中消除,而且计划生育主要靠的是行政手段,加之人们的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还有较大的差距,各地工作发展不平衡等等,低生育率反弹的可能性依然存在。
        社会保障制度:在中国传统的生育观念中,养儿防老成为人们选择生育男孩的主要原因。而在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现代社会,可通过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设来替代依靠子女的养老模式,解除人们的养老之忧。
        奖惩制度: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奖励制约政策和制度,从正反两方面引导人们实行计划生育,并确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促进了人们生育观念的转变。
        国家通过诸多制度对人们的生育观念进行改观。这些制度有正式制度,如计划生育方面的法律法规、社会保障制度、就业制度、各种奖惩制度,也有非正式制度的运作和实施,如宣传现代的生育文化等。在这些制度所建构的制度场域中,每项制度通过发挥各自的功能,对人们的生育意愿、生育行为进行着制约、治理和调节,使我国人口数量得到了很好的控制,人们的生育观念有了很大的转变。



    《人口导报》2011年5月30日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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