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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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晨报:山东公务活动“外包”旅行社

    日期:2011-04-12来源:黑龙江晨报 浏览量:

        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公务接待、公车消费和公费出国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近日,山东省多个部门联合推出新举措,推行将公务活动委托旅行社办理,同时,严禁旅行社提供与公务活动无关的服务,不允许安排公费旅行。据市场调查,把公务活动委托给专业旅行社办理费用将可节约15%至30%。


        公务外包最高节约费用三成


        山东省旅游局日前联合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下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委托旅行社办理公务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计划从4月开始在全省推开公务活动委托旅行社办理的新举措。


        根据通知,山东省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可以将经批准的公务活动的交通、餐饮、住宿、会务、考察等事项委托旅行社办理。按照规定,可委托办理公务活动的旅行社由山东省、市级旅游局根据旅行社企业连续两年的业绩、诚信、资质等标准进行综合考核评选。山东省要求,委托单位和受托旅行社应签订合同,明确活动时间、行程、住宿等项目,以及服务标准、服务费用、违约责任等。同时,公务活动委托单位和受委托旅行社应当全面履行所签订的合同,按照约定的公务活动要求进行安排,并对服务质量负责。据市场调查,把公务活动委托给专业旅行社办理费用将可节约15%至30%。


        严禁旅行社提供公费旅游


        据山东省旅游局介绍,新政的主要目的是借助旅行社在公务出行的交通、餐饮、住宿、会务、考察等方面的经验和价格优势,为公务活动节约成本,避免不必要的人员消耗,提高政务、商务活动的效率和质量,加强公费支出透明度。


        山东省也对公务委托单位提出了要求,规定向委托旅行社提出的要求要与公务活动紧密相关,严禁旅行社提供与公务活动无关的服务,更不允许安排公费旅行。旅行社还要建立公务活动专门档案,将旅游合同等文件资料归档保存至少两年。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据有关法规和标准,监督检查旅行社为公务活动提供服务的质量,受理公务活动委托单位和人员对旅行社服务质量的投诉。财政、审计和监察部门则要做好监督工作,处理对非公务活动的投诉。
    应减少不必要公务活动


        “三公”消费一直广为社会诟病,专家认为,公务活动“外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遏制公费滥用的作用,他们同时认为,让公务消费更加透明是治理腐败的良方。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副教授谭建指出,在公务活动前应该有申报程序,由相关部门审定这项公务活动是否必要。在公务活动进行中和结束后,委托单位和旅行社应当出具详细的报告和资料,供单位内部和外部进行监督和审查。


        济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包心鉴认为,要根治公费滥用,还是要依靠制度上的转变,保证公共财政支出的阳光化。不仅要控制公务活动的支出,降低行政成本,更要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活动。(新华社)


     


    媒体链接: 山东公务活动“外包”旅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