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刘珂珂) 3月15日,济南大学材料学院“青春无悔”青年志愿者团队一行13人走进济南市南辛庄,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志愿者们拉着宣传条幅,向路人分发印有消费维权知识的宣传单,并向过往市民讲解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知识,提醒大家加强自我防范意识、权利意识、消费者群体保护意识,学生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消费环境。随后,志愿者们引领市民在宣传条幅上签名,写下自己的建议和祝愿。其中,一白发老奶奶激动地向志愿者们讲述了自己维权的亲身经历,在活动条幅上写下了“我举双手赞成”的话语。
此外,济南大学法学院、泉城学院学生志愿者参加了山东“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他们协助律师为市民义务解答各种在生活中与消费相关的问题,并通过拉列横幅、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市民宣传科学的消费观念,倡导合理的消费方式,增强自身的维权意识。济南大学阳光先锋青年志愿者协会举行了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有奖知识竞答活动;酒店管理学院以宣传展板的形式向在校大学生宣传了相关的消费意识。
《山东教育报》2011年3月21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