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团省委下发了《关于表彰2012年度“山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山东省优秀共青团员”和“山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决定》,对全省共青团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我校文学院团委获得“山东省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经济学院戴龙波同学获得“山东省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2012年,在团省委和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校团委发扬“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光荣传统,坚持“党建带团建”,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团省委工作部署,竭力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积极引导青年学生将“青春梦”融入“中国梦”,在学生思想引领、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活动和团的基层建设等方面,创新方式方法、扎实工作,取得了一系列可喜成绩,全校共青团工作呈现基础实、效果好、亮点多的崭新局面。
撰稿:张 蕾
编辑:张 伟
编审:丛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