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第五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结果正式公布。我校文学院黄斌教授的书法作品《行草书》获得“书法类”一等奖,音乐学院郑中教授的论文《论梅西安音乐创作中的色彩理论》获得“艺术理论研究类”三等奖。
山东省“泰山文艺奖”是2007年11月经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省文艺界的综合性文艺大奖,由省委宣传部、省文联、省文化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表彰。第五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的评选于2012年7月进行,经过评选委员会认真严肃、公开公正、科学规范的评选,共评出获奖作品157 件。其中,一等奖作品15 件,二等奖作品45件,三等奖作品75件,单项奖22件。
我校十分重视“泰山文艺奖”的申报工作,在宣传动员、组织申报等方面,做了细致、严谨的准备工作。在当前学校加强文化建设,推进文化繁荣发展的大背景下,我校今年在艺术学国家课题立项取得突破之后,在“泰山文艺奖”的评选中又获得佳绩,将极大地鼓舞和激励我校文艺学相关学科的发展,对于塑造学校良好的文化氛围以及文化建设必将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编辑:张 伟
编审:丛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