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3-06来源:工会 妇委会 浏览量:
近日,全国妇联发文表彰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由山东省高校妇工委推荐的两个集体和一名个人受到表彰。我校政法学院法学系教师于晓丽荣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引领和激励广大妇女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状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全国妇联决定授予1986个单位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授予1000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授予490个单位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撰稿:赵洁 编辑:张伟 编审:丛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