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首届山东省高校大学生微短剧剧本创作大赛济南大学选拔赛的通知

日期:2025-11-03
来源:党委宣传部 新闻中心 网络信息与安全管理办公室 济南大学报社 文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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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厚植区域文化产业创新创业生态,加速推进新媒体领域产才融合,引导高校专业人才向产业一线集聚,拟举办微短剧剧本创作大赛,广泛征集优秀剧本创意、发掘优秀编剧人才,评选一批兼具思想性、艺术性和传播力的微短剧作品,推动区域微短剧产业精品化高质量发展。现将首届山东省高校大学生微短剧剧本创作大赛济南大学选拔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题

围绕“文化传承、乡村振兴、青春奋斗、城市烟火、现代职场、古装穿越、未来科技”等主题,设置征集赛道,在题材、类型、风格等方面精准定位,紧密契合市场需求和观众期待,打造能够落地转化的市场化、专业性作品。

二、征集时间

2025年10月—12月

三、省赛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山东省广播电视局

主办单位:山东省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业协会、中共青岛市 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中共青岛市市北区委、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青岛市市北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青岛市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中央商务区管委会、青岛融汇财富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赞助单位:青岛市微短剧协会、青岛古麦嘉禾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全诚时代影视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卫(济南)律师事务所

四、校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济南大学党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济南大学文学院

五、参赛对象

济南大学全体在校生

六、参赛作品要求

1.作品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拒绝低俗、庸俗、媚俗的内容,不得含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

2.参赛作品须为原创或IP 改编,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且未在任何媒体平台公开发表、拍摄或播出;

3.“竖屏短剧”单集时长应在3分钟左右,“横屏短剧”单集时长应在10分钟左右,原则上可改编拍摄不少于20集,需提交完整故事大纲(3000—5000字)、人物小传和前3集剧本,或提交完整剧本。

七、活动安排

(一)校赛作品征集、评选

11月20日前,按照投稿方式提交作品,学校组织评审人员对作品进行评审,评选一等奖10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5名、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优秀作品将被推荐参加省赛。

(四)省赛初赛

11月下旬,由大赛组委会组织省赛评审团对参赛作品进行初审,筛选出入围作品,公布省赛初审晋级名单,确定终审作品。

(五)省赛创作提升营

12月上旬,由大赛组委会成立专业导师团,以“一对一”的形式,指导参赛选手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提升,形成剧本终稿。

(六)省赛决赛

12月下旬,由专业评委对剧本终稿进行综合评审,公布最终获奖名单。

( 七 )省赛获奖作品作品发布

获奖作品将推荐给相关影视制作机构进行拍摄制作,推动优秀剧本孵化与推广。

七、省赛奖项设置

大赛拟评选优秀编剧人才40人、优秀微短剧剧本40部,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 一)大赛奖励

一等奖:共3名,奖金各5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共10名,奖金各3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共15名,奖金各1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奖:共12名,颁发荣誉证书。

(二)就业支持

获奖剧本创作者可获得微短剧领域头部企业签约就业机会,并提供剧本培训及约稿合作。

(三)创作支持

参赛剧本达到平台征稿要求,可额外获得20000—50000元剧本创作奖金;创作者可参与剧本收益分成,获取项目长期收益。

(四)荣誉激励

举办大赛颁奖仪式,向优秀作品创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八、投稿方式

参赛者需将以下材料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

1.故事大纲、人物小传和前三集剧本合并为一份PDF文件(以附件形式传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作品名称+ 所在高校名称+主创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2.《参赛报名表》;

3.剧本创作者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或照片)。

指定邮箱:1413284514@qq.com;咨询电话:鲁老师13869117329。

九、其他事项

1.投稿作品必须是投稿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并对其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同时要保证作品没有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凡投稿者即视同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如参评作品出现雷同抄袭,组委会有权就雷同作品向作者索取创作证明;

2.获奖作品须提供原始文件,如作者不能按时提供原始文件,或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而影响联络的,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3.组委会对所有获奖作品具有发布、展览、编辑、研究、摄影、录像、宣传、网络传播和出版权利,参赛者享有署名权;

4.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概不退稿,凡参赛者报名成功,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5.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党委宣传部

文学院

202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