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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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与山东省实验中学和济南实验初级中学签署师范生实践教学基地协议

    日期:2023-11-11来源:教务处 师范教育管理办公室 化学化工学院 浏览量:

    为加强我校师范生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密切与优秀基础教育学校之间的联系,探索师范生校校育人模式,11月7日,我校分别与山东省实验中学和山东省济南实验初级中学签署实践教学基地协议。教务处 师范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张婷、化学化工学院党委书记贺铭、院长陈国柱一行8人参加签约揭牌仪式。山东省实验中学副校长于永水,山东省济南实验初级中学校长郭隆刚等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参加签约揭牌仪式。

    签约仪式上,张婷介绍了我校师范教育基本情况,希望双方在师范生培养、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课程开发、项目申报、教师培训等方面深入开展合作交流,以此为契机,推动我校师范生教育实践基地示范化建设,与基础教育优质学校联手打造集师范人才培养、教研教改、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等功能于一体的高质量人才培养实体。贺铭介绍了化学化工学院的师资、教学和科研情况,指出学院将发挥学科资源和优势,为两所基础教育学校提供积极支持。

    山东省实验中学副校长于永水、山东省济南实验初级中学校长郭隆刚分别介绍了学校基本情况。两所中学均表示将认真落实协议内容,发挥特色资源优势,抓好实践基地建设,确保实践教学质量。随后,双方围绕优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实践政策文件制定、常态化“三习”指导资料落实、全方位实践评价体系构建、深层次合作研究项目打造、专业化 “双导师”队伍建设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

    签约仪式结束后,全体与会人员参观了山东省实验中学校史展览馆,并合影留念。



    撰稿:刘志莲 、鞠严萍    编辑:张雅静    编审:张伟